校内各单位: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与规矩,净化节日风气,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紧绷纪律之弦,特将省纪委监委最新对外通报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案例转发给你们,请负责转给本单位所有科级以上干部,并提醒本单位所有人员引以为戒,加强自律,廉洁过节。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大气监测室副主任卢卫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大气监测室对厦门某公司进行超低排放监测期间,卢卫先后3次接受该公司安排的宴请,并由其支付相关费用共计2026元(人民币,下同)。此外,卢卫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20日,卢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漳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漳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副局长沈志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08年至2017年春节、中秋期间,沈志坚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和现金合计6.7万元以及香烟、茶叶等礼品。2018年11月28日,沈志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龙岩市新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科长级干部张茂生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车公养等问题。2016年1月至7月,张茂生在担任新罗区二轻工业总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期间,以春节值班补贴、年终总结会会议补贴、端午节加餐费、龙舟赛补贴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3.18万元。2016年1月至8月,张茂生先后14次违规使用该公司公务车加油卡为本人私家车加油,费用合计2518元,并在该公司报销本人私家车停车费2300元。2019年1月23日,张茂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相关费用;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均已退还。
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体现廉洁过节的“头雁效应”。
祝您和家人过一个文明廉洁、欢乐祥和的节日!
校纪委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