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委〔2018〕1号
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方案
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干部试用期内德、能、勤、绩和廉洁自律情况,保证选人用人质量,按照学校《中共华亿体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二级学院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厦理工委干﹝2018﹞3号),组织开展我院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研究生培养办主任柴天
二、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干部试用期内一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核其工作作风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三、考核程序
1.撰写个人总结(1月12日-14日)
请柴天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撰写个人试用期总结(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并填写《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详见附件2)。
2.述职和民主测评(1月15日9:00)
学院党委组织考察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察测评。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请柴天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述职,全体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
3.个别谈话(1月15日)
考察组对全院教师进行考察谈话,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了解被考核对象在试用期内各方面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4.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1月16日)
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对考核对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情况的意见。
5.提出初步意见(1月18日)
对考核测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初步意见,考核结果初步意见经二级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校党委组织部。
6.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四、考核结果运用
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考核合格,由党委组织部发文正式任用,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考核不合格,免去试用期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工作。考核结果及有关材料归入干部个人人事档案。
五、有关要求
1.开展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是做好选拔任用干部、加强干部管理和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对在考核工作中有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出现拉票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考核工作接受全院师生员工的监督。同时校纪委和党委组织部在考核期间负责受理教职工对干部考核的来信、来电、来访。校纪委电话:6291117、组织部电话:6291908;
电子邮箱:ganbugongzuo@xmut.edu.cn
中共华亿体育研究生学院委员会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