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级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12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导师及2017级研究生:专业实践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为提高专业实践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华亿体育《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及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2017级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实习可以在企业、设计单位、相关行业行政事业单位或科研院所完成,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展开。

3.请各相关学院做好2017级研究生实践工作安排,做好研究生专业实践前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相关准备工作,帮助研究生与实习企业签订《研究生(实习)实践协议书》或《研究生预就业协议书》(附件1.1、1.2)。

4. 请各相关学院定期安排人员走访研究生实践单位,及时了解研究生在实践单位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细则,通过提交成果报告、组织专业实践报告交流会、答辩等方式对每位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进行考核。

5. 请各研究生校内导师联系、安排并落实好研究生的实践单位及校外导师,指导研究生提前做好实践计划。研究生实践单位应是与校内导师开展紧密科研合作的企事业单位,其校外导师应被我校正式聘任。

6.研究生实践期间,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应定期交流,及时掌握研究生的工作、学习和学位论文撰写情况。实践结束后,请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做好实践工作总结。

7.研究生应于实践前填写华亿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附件2),并报经校内、校外导师和相关学院审阅。

8.研究生实践期间,应定期向校内、校外导师汇报工作情况,并做好各项工作记录。专业实践结束后,须认真填写华亿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附件3),经导师审核、签字后,交各相关学院审查。

时间安排

1. 研究生应于2018年9月25日前将填好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研究生(实习)实践协议书》或《研究生预就业协议书》交到各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2. 请各相关学院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华亿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安排汇总表》(附件4)交到研究生学院。

研究生学院

2018年6月12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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