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2016届预毕业生图像信息补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1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学〔2015〕11号)精神,经与新华社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福建采集站争取,拟定于2016年4月18日对2016届未采集的预毕业生进行补拍摄。毕业生图像采集的照片用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制作及教育部学历学位电子注册,每个预毕业生都必须参加,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未拍照的每个预毕业生(名单见附件1),详细如下:

一、总体安排

1.拍摄时间(初定):2016年4月18日(周一)下午3点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1)3点--3点30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商务智能)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专业;

(2)3点30分--4点30分:其它专业未拍摄学生。

2.拍摄地点:集美校区教学楼6号楼502教室

请学院通知学生提前10分钟到现场拍摄,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进行拍摄。

二、拍照要求

图像采集背景是蓝色。上身不能穿各种蓝色衣服,自然色头发;颈部以上不能有任何饰物(如耳环、项链、眼镜等必须取下),长发者需将头发向后扎起并露出双耳和眉毛。

三、拍照费用

根据中国图片社《关于规范调整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收费标准的通知》(详见附件3),采集收费标准为20元/人。

请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商务智能)和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两个班级,指定负责人根据拍照信息中的人数以行政班级为单位统一收取图像采集费完毕后,于4月18日前到建设银行缴费,缴费户名:李熙,卡号为:6227 0019 3526 0209 332(请通过ATM转账,务必打印转账凭条,凭条上注明班级、人数),请负责人在拍照当天将转账凭条交给现场教务处老师;其它专业拍摄的同学可以个人为单位转账,凭条上注明学号。之前已缴费未拍摄的同学无需再次缴费。

四、其他说明

新华社福建分社福建图像采集中心已停止补拍,本次确实无法到场且未拍摄的学生必须于5月10日之前到全国其它省会城市新华社分社拍摄,并冲洗纸质照片为8张2寸照片,各省联系方式见网站,采集时须如实登记以下信息:

1、本人身份信息:身份证号、姓名、学号等;

2、院校名称及代码:华亿体育(11062);

3、学校收件人及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理工路600号行政楼402室华亿体育教务处 李熙 收,邮编361024,电话0592-6291185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邮编:361024  邮箱:yjsb@xm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