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教高〔2021〕26号)、《华亿体育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的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建立健全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拟组建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和电子信息、艺术专业类型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1、学术型研究生以一级学科为单位组建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学位类型为单位组建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订培养标准和方案、建设课程体系、监督研究生培养过程、开展质量评价,并撰写一级学科和专业类型学位年度培养质量评估报告等。
2、跨培养单位整合组建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型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由学位点牵头建设的二级培养单位负责组建,要兼顾不同学位点和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之间的平衡,由各相关单位推荐候选人1-3人,最终名单由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定。
3、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型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人数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建议人数为5-13人组成(单数),并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1名。
4、一级学科培养指导委员会成员基本要求: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治学严谨,并具有强烈的学术责任意识和较强的研究生培养管理能力;具有高级职称,其中有正高职称委员比例应占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个别情况特殊的学科可以降低至二分之一);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研究生导师任职经历,在国内外同行中有一定知名度。
5、专业学位类型培养指导委员会成员基本要求: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治学严谨,并具有强烈的学术责任意识和较强的研究生培养管理能力;具有高级职称;有较强的实践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能力或工程实践能力,有研究生导师任职经历,对行业社会需求充分了解。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应邀请一定数量的行业和企业专家参加,具体人员和比例由各专业学位点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
请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型牵头单位落实组建一级学科和学位类型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并于10月8日前将推荐名单(见附件,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处。
联系人:姚老师yaof@xmut.edu.cn 联系电话:6291401
附件: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型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
研究生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