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和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期间研究生教学安排如下:
1、中秋节、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补10月5日(第5周周四)的课程、10月8日(星期日)补10月6日(第5周周五)的课程。
2、非全日制研究生(有安排集中授课的)按照课表及开课单位的安排正常上课。
3、原10月7日、8日有课的老师,请自行安排时间调补课程,确保完成教学任务。如有调补课程,请提前办理手续并通知相关师生。
研究生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