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时间:2020-02-14   点击数:

2014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7号)要求,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组织实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以下简称“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估目的

通过全面考察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及运行情况,对人才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和规范性作出评价,促进各培养单位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持续改进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专业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提供客观的参考依据。

二、评估范围与方式

1.评估范围:专项评估的范围以学位〔2014〕17号文件中的名单附件为准,共涉及91家培养单位、263个授权工程领域,名单见附件1。

2.评估方式:采取通讯评议、会议评议表决的方式进行,一般不进校评估。教指委认为确有必要的,可选择部分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实地考察。

三、评估内容与指标

1.评估内容:专项评估主要是检查专业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和规范性,包括目标与标准、基本条件、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培养成效等。

2.评估指标见附件2。

四、评估程序

1.接受专项评估的专业学位授权点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准备评估材料,由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后报送。

2.教指委组织专家开展评议,其中通讯评议使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网上评议平台进行。

3.教指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委员根据评估材料、通讯评议意见和实地考察补充意见对学位授权点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教指委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和委员表决结果,提出对学位授权点“继续授权”、“限期整改”、“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建议,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4.教指委将处理意见和专项评估总结报告一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5.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汇总评估结果,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分别做出继续授权、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向社会公开。

五、评估材料的报送

评估材料包括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3)、评估简况表(附件4)。有多个工程领域的专业学位授予单位需分别撰写评估总结报告和填写评估简况表。

评估材料(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本)通过“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zlxxpt.chinadegrees.cn),“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网”(http://www.meng.edu.cn/)中的“登录内网”同时报送。

六、评估安排

评估工作进度安排见下表:

时间

工作内容

2015年3月起

接受专项评估的专业学位授权点准备评估材料。

2015年6月30日前

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2015年7-8月

教指委组织开展通讯评议。

2015年9月

教指委组织实地考察。

2015年10-11月

教指委对接受评估的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表决并提出处理建议,撰写专项评估总结报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七、其他

培养单位需保证评估材料的客观真实,对涉密材料应按相关保密规定作处理,上报前需在校内公示7天。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直至撤销专业学位授权点。

本方案由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沈岩,联系电话:010-62789481,E-mail: shenyan@tsinghua.edu.cn。

附件: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专项评估学位授权点名单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

3.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总结报告

4.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简况表

附件1: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专项评估学位授权点名单

序号

领域

代码

领域名称

数量

单位名称

1

085201

机械工程

18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河北农业大学、黑龙江科技大学、佳木斯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中原工学院、武汉纺织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四川理工学院、沈阳大学、烟台大学、五邑大学、湖南工业大学、宁波大学、重庆理工大学

2

085202

光学工程

7

南京师范大学、中国计量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3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

1

中国计量学院

4

085204

材料工程

15

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佳木斯大学、常州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海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沈阳大学、烟台大学、湖南工业大学、重庆理工大学、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5

085206

动力工程

3

天津商业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常州大学

6

085207

电气工程

4

黑龙江科技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工业大学、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7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20

国际关系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烟台大学、五邑大学、宁波大学、西安邮电大学

8

085209

集成电路工程

1

宁波大学

9

085210

控制工程

5

中国计量学院、安徽工程大学、中原工学院、河南大学、四川理工学院

10

085211

计算机技术

35

首都师范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师范大学、辽宁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四川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烟台大学、大连大学、北方民族大学、湖南工业大学、宁波大学、重庆理工大学、西安邮电大学、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11

085212

软件工程

9

辽宁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

12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11

河北农业大学、吉林建筑大学、黑龙江科技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科技学院、中原工学院、湖南科技大学、西南林业大学、安徽建筑工业学院、烟台大学、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13

085214

水利工程

2

大连海洋大学、山东农业大学

14

085216

化学工程

21

辽宁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常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山东农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武汉轻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四川理工学院、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延安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烟台大学、江汉大学、五邑大学

15

085217

地质工程

1

石家庄经济学院

16

085218

矿业工程

2

黑龙江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

17

085219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1

常州大学

18

085220

纺织工程

4

安徽工程大学、中原工学院、武汉纺织大学、五邑大学

19

085221

轻工技术与工程

3

天津商业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四川理工学院

20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

3

集美大学、西南林业大学、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21

085223

船舶与海洋工程

2

集美大学、宁波大学

22

085224

安全工程

4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湖南科技大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23

085227

农业工程

10

河北农业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甘肃农业大学

24

085228

林业工程

3

北华大学、安徽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

25

085229

环境工程

18

首都师范大学、辽宁大学、常州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苏州科技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四川农业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农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大连大学

26

085230

生物医学工程

5

首都医科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南民族大学、重庆理工大学、南方医科大学

27

085231

食品工程

19

天津商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山西农业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集美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武汉轻工大学、广东海洋大学、海南大学、四川农业大学、云南农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宁波大学

28

085234

车辆工程

1

重庆理工大学

29

085235

制药工程

6

沈阳药科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武汉轻工大学

30

085236

工业工程

2

沈阳大学、湖南工业大学

31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

5

吉林建筑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西南林业大学

32

085238

生物工程

4

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烟台大学

33

085239

项目管理

9

河北农业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武汉纺织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湖南工业大学

34

085240

物流工程

9

山西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河南大学、武汉纺织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沈阳大学、湖南工业大学、西安邮电大学

附件2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内容

A

目标与

标准

A1.目标定位

S1.学位授权点建设目标

(1)本领域学位授权点建设目标。

S2.人才培养目标与定位

(1)本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定位。

A2.学位标准

S3.学位标准

(1)本领域授予工程硕士学位的基本标准。

A3.培养方案

S4.培养方案

(1)培养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工程硕士的培养要求。

B

基本条件

B1.师资队伍

S5.校内师资队伍

(1)本领域校内教师队伍的规模、结构及实践经验情况;

(2)本领域校内导师的选聘、培训、考核制度及实施情况。

S6.校外师资队伍

(1)本领域校外师资队伍的规模、结构及实践经验情况;

(2)本领域校外导师的选聘、激励措施及其对研究生的指导制度及实施情况。

B2.工程科技研究

S7.研究项目

(1)本领域承担工程应用类科研项目的情况,人均研究经费情况。

S8.研究成果

(1)本领域工程应用类研究成果。

B3.实践教学平台和基地

S9.校内实验平台

(1)本领域支撑研究生实践教学的实验室情况。

S10.校外实践基地

(1)本领域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基本情况。

B4.奖助体系

S11.奖助体系

(1)本领域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制度建设、奖助水平、覆盖面等制度及实施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内容

C

人才培养

C1.招生选拔

S12.招生选拔

(1)本领域研究生报考、录取情况;

(2)本领域保证生源质量采取的制度与措施。

C2.课程教学

S13.课程体系

(1)课程体系设置的合理性、规范性;

(2)知识结构合理性。

S14.实践教学

(1)实践课程设置情况;

(2)校外师资授课情况。

S15.教学方式

(1)教学方法的新颖性、先进性。

C3.工程实践

S16.基本要求

(1)对学生工程实践的环节、目标、内容及考评机制等基本要求的规定,工程实践过程组织管理情况。

S17.实践成效

(1)本领域工程实践的总体成效和典型案例。

C4.学位论文

S18.论文标准

(1)本领域制定的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评价体系。

S19.论文质量

(1)学位论文的选题与内容、水平与应用价值、规范性等。

D

质量保障

D1.过程监控

S20.教学监控

(1)本领域对教学的督导、监测和评价制度及实施情况。

S21.工程实践管理

(1)工程实践的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等制度及实施情况。

S22.学位论文管理

(1)开题、中期、预答辩、答辩、评阅等过程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

D2.学生管理与服务

S23.权益保障

(1)本领域研究生权益保障制度建立情况;

(2)本领域在学研究生学习满意度调查情况。

S24.学风建设

(1)本领域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教育及制度建设。

D3.组织管理

S25.组织管理

(1)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队伍建设情况。

E

培养成效

E1.实践创新

S26.实践创新

(1)研究生参加国际国内科技竞赛等实践创新活动的情况。

E2.学生发展

S27.学生发展

(1)优秀毕业生及研究生取得的代表性学习成果。

E3.就业质量

S28.就业状况

(1)毕业生的就业率、就业去向分析;

(2)用人单位意见反馈和满意度等。

E4.培养特色

S29.培养特色

(1)本领域人才培养的特色。

附件3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专项评估总结报告

学位授予单位

名称:

代码:

工程领域

名称:

代码:

联系方式

姓名

电话:

填表日期: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

201532

填表说明

一、本报告是专业学位授权点对自身建设的全面总结,分为四个部分:基本情况、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分析、持续改进和提升计划。

二、有多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接受专项评估的培养单位,请按领域分别编写总结报告。

三、封面中单位代码按照《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管理信息标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2004年3月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中教育部《高等学校代码》(包括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填写;领域名称及代码按照附件1填写。

四、本报告的各项内容须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得授权以来的情况,所描述内容和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五、除特别注明的校外师资,本报告所涉及的师资均指目前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专职人员(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不同授权点领域重复填写)。

六、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应是署名本单位,且同一人员的同一成果不得在授权点领域重复填写。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学位点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七、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一律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编写。

八、正文使用四号宋体,图表使用五号宋体,字数控制在8000—12000之间,行间距1.5倍,纸张限用A4。

一、基本情况

【简要阐述本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建设思路与总体成效、人才培养目标与定位、发展态势和办学特色等。字数控制在800-1000之间。】

二、建设成效

【根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中5个一级指标(目标与标准、基本条件、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培养成效),依次对本专业学位授权点各项建设工作的成效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描述。定量描述应尽量使用图表;定性描述以客观事实为主,辅以必要的典型事例,并对达到的水平、形成的特色等进行适度描述。字数控制在6000-8000之间。】

三、存在问题分析

【对照评估指标,实事求是地梳理本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找出人才培养的薄弱环节与待改进之处。字数控制在800-1000之间。】

四、持续改进和提升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发展目标,提出本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特别是人才培养工作的持续改进计划及近期具体措施。字数控制在800-1000之间。】

五、专业学位授权点所在单位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本报告中各项材料和数据真实可靠、不涉及国家秘密,公开后产生的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附件4-1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

简况表

(适用于招收全日制工程硕士的授权领域)

学位授予单位

名称:

代码:

工程领域

名称:

代码:

填表日期: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

201532

1.课程设置情况表(请按本领域最新培养方案填写。其中:①、②请在对应栏目打“√”;③可依据“课程论文”、“笔试”、“笔试+课程论文”等实际情况填写。)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类型

学时数

学分数

任课教师姓名

任课教师

类型

考核

方式

是否与学术型研究生分开

授课

公共课程

基础理论课程

专业技术

课程

其他课程

必修课

选修课

校内

教师

校外

教师

2-1.学生基本情况

分年度学生招录及授予学位情况

序号

年份

当年

报考人数

当年

招生人数

当年

毕业人数

当年

授予学位人数

当年

校内导师数

当年

校内导师人均指导学生数

当年

校外导师数

当年

校外导师人均指导学生数

1

2010

2

2011

3

2012

4

2013

5

2014

6

2015

已毕业学生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入学

年月

毕业

年月

校内导师姓名

校外导师

专业实践单位

学位论文

姓名

工作单位

题目

答辩

成绩

1

2

3

4

5

6

7

2-2.优秀毕业生情况表(限填5名)

序号

姓名

毕业年月

优秀毕业生简介

(学生毕业后发展情况,每生限300字)

3校内导师及校内任课教师情况表

校内导师情况表(只填写本领域校内导师)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近五年取得成果

近五年承担项目

核心及以上论文数

专利授权数

获奖数

纵向项目数

企业委托研究项目数

省部级及以上

省部级以下

校内任课教师情况表(只填写本领域除校内导师之外的其他的专业课任课教师情况,不包括公共基础课(政治理论、外语等)任课教师)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近五年取得成果

近五年承担项目

核心及以上论文数

专利授权数

获奖数

纵向项目数

企业委托研究项目数

省部级及以上

省部级以下

4-1.代表性科研项目清单表以工程科技类、技术创新类及校企合作类为主,限30项。

序号

项目

负责人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项目经费(万元)

起止时间

4-2.代表性研究成果清单表包括论文、授权专利、获奖、新产品等,限30项。“成果信息”栏:如属论文,请注明期刊名称及发表年月;如属授权专利,请注明专利号及获授权年份;如属获奖,请注明奖项名称及获奖年份;如属新产品,请注明产品号及年份。

序号

完成人

姓名

成果名称

成果类型

成果信息

5.校外任课教师及校外导师情况表

序号

姓名

学历

学位

所在单位及任职

专业技术职务

执业

资格

是否导师

授课或开设讲座

名称

学时数

6.校内教学科研平台情况表所填平台均应有获批建设的正式文件;无批文的不填。“平台级别”请在对应栏目打“√”。

序号

平台名称

平台负责人姓名

平台级别

省部级及以上

市、厅、局级

本单位

自建

7.校外实践基地清单表所填基地均应与培养单位签订有合作协议;无合作协议的不填。

序号

校外实践基地名称

基地所在单位名称

7-1.校外实践基地及专业实践情况表(按照“校外实践基地清单表”,参照本表格式并按照“7-1、7-2……”依次编号、逐一填写。)

基地名称

基地所在单位名称

实践基地简介:

校外导师情况

序号

姓名

学历

学位

任职

专业技术职务

累计指导本领域学生数

接纳学生专业实践情况

序号

姓名

入学年月

毕业年月

专业实践任务

专业实践起止时间

8.与本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相关的文件清单表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号

发文日期

发文单位

附件:

请提供下列材料并按次序装订:

1.本领域最新培养方案;

2.本领域专业核心课程大纲;

3.本领域5名学生的培养计划(须有导师与学生共同签名);

4.本领域教学科研平台获批的文件(按“校内教学科研平台情况表”提供);

5.本领域与校外单位签订的校外实践基地协议书(按“校外实践基地清单表”提供);

6.本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的相关文件(按“文件清单表”提供)。

附件4-2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

简况表

(适用于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授权领域)

学位授予单位

名称:

代码:

工程领域

名称:

代码:

填表日期: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

201532

1.课程设置情况表(请按本领域最新培养方案填写。其中:①、②请在对应栏目打“√”;③可依据“课程论文”、“笔试”、“笔试+课程论文”等实际情况填写。)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类型

学时数

学分数

任课教师姓名

任课教师

类型

考核

方式

公共课程

基础理论课程

专业技术

课程

其他课程

必修课

选修课

校内

教师

校外

教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学生基本情况表

分年度学生招录及授予学位情况

序号

年份

当年

报考人数

当年

招生人数

当年

毕业人数

当年

授予学位人数

当年

校内导师数

当年

校内导师人均指导学生数

当年

校外导师数

当年

校外导师人均指导学生数

1

2010

2

2011

3

2012

4

2013

5

2014

6

2015

已毕业学生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入学

年月

毕业

年月

校内导师姓名

校外导师

学位论文

姓名

工作单位

题目

答辩

成绩

2-2.优秀毕业生情况表(限填5名)

序号

姓名

毕业年月

优秀毕业生简介

(学生毕业后发展情况,每生限300字)

3.校内导师及校内任课教师情况表

校内导师情况表(只填写本领域校内导师)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近五年取得成果

近五年承担项目

核心及以上论文数

专利授权数

获奖数

纵向项目数

企业委托研究项目数

省部级及以上

省部级以下

校内任课教师情况表(只填写本领域除校内导师之外的其他的专业课任课教师情况,不包括公共基础课(政治理论、外语等)任课教师)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近五年取得成果

近五年承担项目

核心及以上论文数

专利授权数

获奖数

纵向项目数

企业委托研究项目数

省部级及以上

省部级以下

4.校外任课教师及校外导师情况表

序号

姓名

学历

学位

所在单位及任职

专业技术职务

执业

资格

是否导师

授课或开设讲座

名称

学时数

5.与本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相关的文件清单表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号

发文日期

发文单位

附件:

请提供下列材料并按次序装订:

1.本领域最新培养方案;

2.本领域专业核心课程大纲;

3.本领域5名学生的培养计划(须有导师与学生共同签名)。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邮编:361024  邮箱:yjsb@xm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