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亿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及考核办法(修订)
(研究生[2022]7号,2022年3月16日印发)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学位〔2020〕20号)等文件精神,保证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顺利进行,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结合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和意义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以下简称专业实践)是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由学校认可的实践项目,提高实践能力,为学位论文选题和完成创造条件。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应注重职业精神、沟通技巧、团结协作、管理能力、书面总结等能力的培养。
二、组织机构
专业实践的实施工作由研究生处总体布置和协调。各二级培养单位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专业实践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本单位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和校外导师的管理,并开展专业实践的组织与实施、质量监控与评估等相关工作。
各二级培养单位专业实践领导小组应与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建立定期的沟通机制,跟踪和调研实践教学的情况,及时处理本单位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基本要求
(一)专业实践目的
通过专业实践,使专业学位研究生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初步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
(二)专业实践内容要求
专业实践的内容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项目管理等。实践教学要能培养和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成果能够反映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工程能力和工程素养方面取得的成效。
各学位类别(专业领域)具体专业实践内容要求由各二级培养单位自定。
(三)专业实践项目要求
1、学校、二级培养单位与相关企业联合建立的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的实践工作;
2、导师横向科研项目所涉及的现场实验和实践工作;
3、经导师同意,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导师、二级培养单位认可的实践单位的实践工作。
(四)专业实践时间要求
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专业实践期间如遇寒、暑假,由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本人协商解决。
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的方式,原则上采取集中实践的方式。
四、前期工作
(一)签订专业实践四方协议书
确定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进入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前须与实践基地、二级培养单位、校内导师签订《华亿体育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简称“四方协议书”)。
未签订《四方协议书》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得进入相关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开展专业实践。
(二)专业实践安全、知识产权和保密教育
二级培养单位专业实践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人, 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进行安全、知识产权和保密工作方面的教育。
实践期间研究生的出国、医疗等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到高风险作业单位进行专业实践的研究生要按照该单位安全控制标准和流程工作,并按该单位或行业的要求参加“特殊”保险。
(三)培养单位审批
确定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要在校内和校外指导教师指导下,制定研究生个人专业实践计划,填写《华亿体育研究生外出实习申请表》、《华亿体育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研究生进入的实践单位与其入学时所制定的培养计划不相符的,还应提交《华亿体育研究生更改培养计划申请表》,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实践环节。
五、中期检查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专业实践期间,应主动与校内导师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联系,及时向校内导师通报情况。
校内导师要加强学生专业实践期间的指导,检查、督促实践教学计划的完成的情况,引导研究生结合实际,锻炼实践能力。各二级培养单位应加强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的跟踪管理,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研究生进入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6个月左右,填写《华亿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中期检查表》,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导师对研究生提交的中期检查表进行审阅,了解实践项目进展情况,为项目下一步开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对项目进展存在问题的,校内导师应联系校外指导教师,对该研究生的专业实践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帮助,确保专业实践顺利实施。
六、实践单位的变更
学生进入实践单位后,因实践单位政策变动或校外导师离职等原因需要更换实践单位的,应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华亿体育研究生更改实践单位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单位变更。
实践单位变更后,学生应与新单位重新签订《四方协议书》,并重新填写相关专业实践审批文件,报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进行实践环节。
学生实践单位变更涉及到改变原培养计划或学位论文选题的,还应提交《华亿体育研究生更改培养计划申请表》或《华亿体育研究生修改学位论文题目申请表》。
学生在前一单位的实践时间可计入其实践环节。
七、后期考核
(一)考核程序
专业实践结束后一周内,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填写并提交《华亿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报告不低于6000字,报告内容包括本阶段专业实践的主要内容、主要成果及收获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后期考核,包括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对其专业实践的表现考核,和学校对其专业实践的水平考核。各二级培养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细则,可以通过提交成果报告、组织专业实践报告交流会、答辩等方式对每位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进行考核。
(二)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主要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主要从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表现和职业素养两方面进行考核。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部门负责人根据研究生在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期间的出勤率、实践表现和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进行学校考核;考核不通过者,须重修专业实践。
(三)学校主要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学校考核由二级培养单位统一组织,主要从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水平两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小组一般不少于3人,组成人员及各学位类别(领域)具体考核标准由各培养单位自定。考核小组考核通过后,结果经二级培养单位审核通过,方可获得学分;考核不通过者,须重修专业实践。研究生在专业实践中发生违反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等学术不端情形的,考核结果一律为“不通过”。
八、其他
(一)各二级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类型、特点和培养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保专业实践顺利开展。
(二)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学校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若与上级文件不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