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正常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有效实施教学计划,树立良好教风学风,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实际情况与校院两级教学管理需要,对研究生课程调(停)课工作进行统一规范,具体流程如下:
1、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统一安排的活动需要调课、停课和补课的,学校决定后由研究生处统一通知安排。二级单位统一组织研究生活动影响教学安排的,需提前一周报研究生处审批并办理调课、停课和补课手续。
2、教师因病因事等原因,确需调(停)课的,由任课教师用本人账号登录正方教务系统申请,并应至少提前一天办理完成。如遇突发事件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同事代为办理。
3、任课老师所在开课单位研究生秘书及分管领导分别登陆正方教务系统完成审批流程。
4、调课申请获批准后,调课申请人负责通知相关教学班和研究生。跨单位开设的课程,调课申请人需将调课信息通知研究生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并由秘书汇报给分管领导。涉及长期调课、换教室的,由研究生秘书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更新教学任务的相关信息。
5、研究生处、督导组及相关职能部门可登录正方教务系统查看调课情况。
6、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调(停)课模块不再继续使用。
研究生处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