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研究生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2-04-26   点击数: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为落实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教高〔2021〕26号),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完善人才培养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级研究生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1.培养基地由二级培养单位与相关行业、企业等围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联合建设,二级培养单位获得相应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满3年。二级培养单位与合作单位已有2年(含)以上实质性的研究生联合培养经历,在协同创新、科研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有较好的合作基础。

2.培养基地能够提供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活动、参与企业研发项目和科研成果转化与推广的条件,每年可接收联合培养的研究生不少于15人,每年可接收研究生在培养基地实习实践和研究时间不少于一个学期。

3.二级培养单位与行业产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开设实践课程,落实研究生在二级培养单位与培养基地的学时分配、培养内容和实习实训方式,明确课程教学、科学研究、实践训练和学位论文等方面的考核要求。通过采用阶段考核和终期考核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研究生在基地期间的培养过程监督。鼓励有条件的培养基地制定专业技术能力标准,推进课程设置与专业技术能力考核的有机衔接。针对不同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建立多样化的基地评价体系,定期开展自我评估,重点考核人才培养的实际效果。

4.培养基地制定有完善的实践管理制度、研究生在基地的培养计划和导师合作管理制度等,已形成健全的联合培养机制,能够长期稳定地规范、有效运作,保障专业实践培养质量。

5.二级培养单位要完善研究生导师遴选机制,在联合培养基地中遴选一批实践经验丰富和学术水平较高的人员担任研究生企业导师,指导研究生进行创新实践与科研训练,建立基地导师定期培训、考核和退出制度;选派部分导师或青年教师到基地挂职锻炼,提高实践教学能力;校内外导师密切合作,共同参与指导,建立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双师型”团队,实现人才培养规格与行业、企业人才需求之间的有机衔接。

6.培养基地应成立专门机构、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相关事项的落实和基地的日常管理。二级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督检查;联合培养单位应有相应的研发经费和适合研究生参与的研发项目,拥有满足研究生培养所需要的教学和科研仪器设备,能够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7.培养基地应能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成果,并已产生一定实际影响。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联合培养基地负责人填写《华亿体育研究生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申报表》(附件1),就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现状、建设方案、预期成果进行论证,并提供佐证材料(包括与基地的合作协议书、管理规定及已取得的教育科研成果等材料)。

2.二级培养单位组织初评,对照建设要求和申报材料开展综合评审,于5月23日前将本单位推荐的《华亿体育研究生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申报表》(附件1)、《研究生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等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yaof@xmut.edu.cn,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经二级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综合楼515室)。

3.研究生处进行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公布校级立项建设,并将作为申报上级有关部门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培育项目,优先推荐。

三、项目管理

1.本次培养基地项目建设共遴选10项,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经费2千元/项,由研究生处分期划拨。当年度经费未使用完的不结转、不回拨。立项项目应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对项目经费进行及时、合理开支。

2.学校负责对培养基地建设的检查与验收。建设工作实行动态检查机制,研究生处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考查、评估,并给出检查评估意见。

3.项目建设期满将适时开展结题验收,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6291401。

附件1:华亿体育研究生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申报表》

附件2:《研究生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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