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教职工针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及教学管理各方面改革进行研究与探索实践,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的相关通知要求,学校计划开展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级申报立项和省级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二级单位按校级项目限额推荐申报(附件1),尚有未结题常规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主持新的常规项目;每位成员当年度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推荐参评省级的项目不超过3项)。项目团队成员应在2人以上8人以下(推荐参评省级的项目团队成员2人以上8人以下),并结合成员岗位及特长,据实进行合理分工。项目申报负责人在组建项目研究团队时应事先征得项目组成员的同意,并由本人签字。
(二)支持45周岁及以下青年教师作为一般项目主持人或重大项目核心成员(排名前5位)进行申报。
二、选题范围
研究生教育类项目:选题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加强学科学位点建设、推进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内容。
三、申报程序
(一)校级立项
1.项目申报负责人隶属二级教学单位的,请项目申报负责人填写《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于7月10日前向所在教学单位申报,请二级教学单位认真履行二级管理的自主权及职责,对项目申报资料的审核和评审从严把关、宁缺毋滥,于7月13日前完成组织评审,并做好申报及评审过程材料的存档工作。学院研究生秘书于7月13日前提交签字盖章版的《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须排序)电子版(pdf)及纸质版。
2.项目申报负责人隶属行政部门、教辅单位的,请项目申报负责人填写《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于7月13日前提交《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3.研究生处复核立项名单并公布。
(二)省级推荐
1.请各教学单位从本批次拟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中按30%(四舍五入,不足1项计为1项)择优推荐参评省级教改项目。推荐参评省级教改的负责人,请于7月13日前提交《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电子版。
2.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组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3.7月17日上午10点前拟推荐省级教改项目的负责人应提交相关纸质材料用于盖章,拟推荐参评省级重大教改项目的还应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于邮寄;7月19日24点前拟推荐省级教改项目的负责人应将加盖公章的《建设任务书》电子版上传至福建省高等教育建设项目管理平台。
四、项目与经费管理
(一)项目管理
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之日起校级1年、省级2年,各项目组围绕选题及预期成果开展研究,各二级单位应规范项目过程管理,加强指导、督促项目研究进度和效果。
(三)经费划拨与使用
1.经费划拨:项目负责人隶属二级教学单位的,校级项目资助经费由二级单位学科学位点建设经费等划拨;项目负责人隶属行政部门、教辅单位的,校级项目资助经费由研究生处划拨;校级项目资助经费不高于1万元/项,可分年度划拨。推荐省级立项后经费及管理则应按省级标准进行。
2.经费使用:立项项目应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对项目经费进行及时、合理开支,当年度经费未使用完的不结转、不回拨。
(三)项目成果
项目结题时,成果须对应或不少于《任务书》中的预期成果。省级项目请参照《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撰写任务书中的预期成果。
联系人:研究生处,姚老师,6291401,综合楼515室,邮箱:yaof@xmut.edu.cn。
附件:
1.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二级单位立项限额表
2.华亿体育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
3.华亿体育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4. 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华亿体育研究生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