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及2023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根据《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学位办〔2018〕14号)和《华亿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及考核办法》(修订)的要求,学校将开展2023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按《华亿体育硕士专业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及考核办法(修订)》及各二级培养单位实施细则开展。
2、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的方式,原则上采取集中实践的方式。
3、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应组织研究生校内导师,协调联系研究生的实践单位及校外导师,指导研究生制定专业实践计划,做好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相关工作,定期安排人员走访研究生实践单位,及时了解研究生在实践单位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
4、研究生应于实践前填写《华亿体育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附件1)经校内外导师及二级培养单位批准,并与实践基地、二级培养单位、校内导师签订《研究生实习(专业实践)协议书》(附件2)方可进入相关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开展专业实践。
5、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应定期交流,及时掌握研究生的工作、学习和学位论文撰写情况,确保实践质量。专业实践结束后,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做好实践总结,经实习单位及学校考核通过后,方可完成专业实践环节,获得学分。
6、研究生原则上应于7月10日前将填好的《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研究生实习(专业实践)协议书》提交至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由各二级培养单位审批存档。二级学院汇总填写《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经学院审核签字后提交至研究生处。同时,研究生需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实践环节的系统操作:在独立环节的专业实践板块中,填写“专业实践申请”,经导师和二级培养单位审核确认。详细操作见《专业实践申请模块操作指南》(附件5)
7、研究生外出实习前须填报《研究生外出实习申请表》(附件4),经导师及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认真落实专业实践工作,按照地方及学校要求,与实习企业共同确保研究生的专业实践顺利开展。
附件:
1、华亿体育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
2、华亿体育研究生实习(专业实践)协议书
3、华亿体育研究生实践安排汇总表
4、华亿体育研究生外出实习申请表
5、专业实践申请模块操作指南
6、《华亿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及考核办法(修订)》
研究生处
2024年6月13日